原标题: 鄂州市兴业路(文华路—滨湖东路)工程(重新招标)
作 者: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兴业路工程(文华路—滨湖东路)(重新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兴业路工程(文华路—滨湖东路)(重新招标)施工项目,已由市政府批准建设。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1、投资规模:约 270 万元; 2、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施工图中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建设地点:起点始于文华路,终点止于滨湖东路; 5、工期: 180 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程安全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 三、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2、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安全生产合格证; 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网上报名地址: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报名人须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网员注册。获取资料时间为2015年 7 月 14 日至2015年 7 月 23 日16:00时,工本费 700 元(人民币) 六、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 7 月 23 日下午16:00时前登录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ezztb.gov.cn)缴纳 54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 七、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 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分别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及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后审不合格。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 账号:56646685162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5年 8 月 3 日上午9:30时前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 九、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 十、信息发布媒体: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州市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刘 工 联系电话:13607237972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求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鄂州市文星大道61号(老人事局四楼) 邮政编码:436000 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8971990098 标段名称:鄂州市兴业路(文华路—滨湖东路)工程;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66466851627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