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绿色生产管理”综合评价实施方案

为完整掌握南昌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管理情况,全面落实市散预办权力和责任清单,有效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南昌市散装水泥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南昌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提升南昌市散装水泥事业整体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江苏泗洪县出台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办法

江苏泗洪县出台预拌混凝土(砂浆)管理办法

江西德安县出台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

为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九江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新标准《混凝土用氧化镁》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日前,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发布公告,批准发布《混凝土用氧化镁膨胀剂》(CBMF19-2017)协会标准,该标准将自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用成孔芯模》发布

现批准《混凝土结构用成孔芯模》为建筑工业行业产品标准,编号为JGT352-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原《现浇混凝土空心结构成孔芯模》JGT352-2012同时废止。

淳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砂桨使用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巩固禁现成果,杜绝施工一网打尽搅拌砂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结合我县《关 于全县建设工程全面禁止现场搅拌砂桨、混凝土和严控工场扬尘工作的通知》(淳住建发(2016)10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补充以下规定,请严格执行: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

为促进散装水泥的发展和应用,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衢州市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管理办法》(衢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和《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预拌砂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商务联发...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对散装水泥的管理,坚持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

北京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加快推动北京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济南市商品混凝土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试行)

为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整治目标:通过整治,各企业建立完善扬尘管理制度,配套完善防尘设施并正常运行,物料存放、装卸、运输、搅拌等环节的防尘措施落实到位,监管部门建立监管平台,全面推行视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