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郴州嘉禾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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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国网郴州嘉禾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心区桂花坪路东段(K0+600-k1+150)道路工程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4】60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天心区桂花坪路东段(K0+600-k1+150)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起于刘家冲路(K0+600),终至K1+150

 

2.3  建设规模:桂花坪路为东西向城市次干道,西起芙蓉南路,东至韶高路,全长1327.013米,芙蓉南路至刘家冲路标准路幅宽30米,刘家冲路至韶高路标准段宽26米。本次招标范围为西起刘家冲路K0+600,东至K1+150,全长550米,标准段宽26米。

 

2.4  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为27308736.73元(以公布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2.8 招标范围:包括桂花坪东段(K0+600—K1+150)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亮化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 企业近【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施工以往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     】施工以往业绩。

 

3.5.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和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7以往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以往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本次招标不作要求]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其它要求:【     】

 

3.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其他资格要求: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 “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本项目要求编制技术标。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5.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5.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5.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5.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 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5.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5.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  年 11 月  2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5 年 11  月 29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7 日 9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V4.2.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注册造价师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9.2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10. 招标 人

 

长沙市天心区工务局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300、8489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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