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资江一、三桥桥梁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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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益阳市资江一、三桥桥梁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   者: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益阳市资江一、三桥桥梁维修工程已经 益阳市发改委 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益阳市大桥管理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招标人为  益阳市大桥管理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益阳市资江一、三桥桥梁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 益阳市一桥、三桥              

 

2.3  规    模: 一桥全长318.10m,主桥净跨4*72米,全长618.1米;三桥全长1135.52,路径布置3*55+96+108+96+55(净跨)。投资额约 194万元。

 

2.4  工期要求: 2016年元月31日前必须验收完成             

 

2.5  质量要求: 合格                

 

2.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部80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含益阳市资江一桥、三桥的维修、加固,裂缝修补、混凝土缺陷修补、抛石等,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近五年来具备大型桥梁工程新建或维修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具有路桥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证书,且需注册在申请人处,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2月3日至2015 年 12 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12:00 时,下午1:30 时至5: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金山南路66号,办公楼三楼)购买招标文件及工程清单、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其他资料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其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近三个月交纳的社会保险费证书或证明、③营业执照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资质证书副本、⑥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⑦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职称证书、⑧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⑨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身份证,以上②至⑨项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综合评估法 进行。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2 月 23 日 14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同时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益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9. 投诉与处理及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第六十一条,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依法处理责任人。

 

9.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9.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诉处理的有关名词解释:投标人:是指投标截止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或招标人允许的分包人。第二十二条……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第四十四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书中增加以下内容:“非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依法投诉,请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9.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条,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益阳市大桥管理所                    

 

地    址:  益阳市海棠西路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390737268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益阳市康富南路489号 801室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彭学军    赵立云     

 

电 话 及 传 真 :   0737-4215668                   

 

湖南科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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