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县公园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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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田县公园东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新田县公园东路道路工程,已由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审批[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新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以新发改许准字【2016】013号文件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投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的委托,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田县公园东路道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新田县先云路至新嘉公路

 

2.3  建设规模:新田县公园东路道路工程,预算金额1180.85万元(具体招标金额以新田县财政局预算评审结论为准)

 

2.4  工期要求: 120天(日历日);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新田县公园东路道路工程,公园东路总长1055米,红线宽20米,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30076.54m3 ,路面硬化2340.84平方米,麻石侧石安装2218米,具体施工内容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等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任职(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人必须一致)。

 

且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1人(另标准员、机械员等不做要求)。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无其他明文禁止参加投标的记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不含9家)时,第一阶段先随机抽取9家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再进行第二阶段中标候选人的抽取并产生3家中标候选人;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没有超过9家时,全部入围,对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入围投标人直接抽取3家中标候选人。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预交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下午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和预交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踏勘现场和澄清答疑 

 

6.1招标文件请各投标申请人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招标文件款,否则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2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十五天前自行踏勘现场。

 

6.3澄清答疑: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7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Email:448197431@qq.com),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2日 9 时30分,地点为新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项目负责人(持授权委托书)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新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电话:0746-4723226。

 

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工程结算时以财政评审为准。

 

10.2付款方式:本项目采用的付款方式是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第一年内付款百分之四十,第二年内付款百分之三十,第三年内付款百分之三十。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谭先生137629733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车站路(区法院正对面4楼)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谢女士0746-8361510、18074604924、0731-85135397

 

传    真: 0746-4713766

 

邮    箱:448197431@qq.com  11632524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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