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福田茶业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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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永州福田茶业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福田茶业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工程 已由零发改【2012】154号文件批准建设,并经零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零发改许准字【2015】156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永州福田茶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州市福田茶业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工程 。

 

2.2  建设地点: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规    模:四栋,总建筑面积约 23841平方米,底层面积合计为(门铺和物管用房):3153.31平方米。其中:A栋409.31平方米,B栋1126.44平方米,C栋921.48平方米,D栋696.08平方米。上层面积合计为17251.5平方米。其中:A栋2262.06平方米,B栋6217.56平方米,C栋5011.44平方米,D栋3760.44平方米。总计20404.81平方米。总造价约2200万元。

 

2.5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2.6  工期要求:24个月。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8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执行。

 

2.9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0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提供的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经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与法定代表人不能为同一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以上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0号连续六个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均需提供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和密码,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废标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省外企业还需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网址)。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在工程现场进行施工与管理,如发现有未到岗的情况,将按每人2000元次罚款,如在施工期内无故未到岗的情况合计超过30次的,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及响应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人民币40万元 ,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专管账户

 

开户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红太阳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30 0710 5250 2507。

 

注:⑴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永州市福田茶业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工程”,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⑵请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转入以上的账户,以到帐时间为准。

 

投标响应金:人民币100万元,各投标人于报名前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帐户转入招标文件指定专管账户

 

开户名称:  永州福田茶业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0017905 0908 014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州分行

 

注:交投标响应金时,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永州市福田茶业有限公司公共租赁房工程”,如果没注明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于2016年 1 月 14 日-2016年 1 月 20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响应金银行进账单原件、拟派注册建造师(报名至工程竣工止中途不得换人)身份证原件、注册证书原件、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合格证原件,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上岗证书原件,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等有效证明文件及一套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到零陵区萍洲中路78号一楼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收到疑问或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 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2 月  3 日上午 9  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零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零陵区萍洲西路,零陵区投资商服务中心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州福田茶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0746839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4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973178591

 

传    真:0731-85824318

 

邮    箱:93771516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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