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1 11:21
来源: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
原标题: 建筑垃圾疯狂偷倒“引人深思” 资源化利用“势在必行”
作 者: 砼友服务
据报道,近来,江苏省常州市多地频发建筑垃圾倾倒事件。据常州市武进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披露,去年他们查获偷倒垃圾案件58起,今年上半年立案已达47起。据了解,常州市目前处理建筑垃圾能力有限,而建筑垃圾处理厂距离常州市区有20公里,为了节省运费,偷倒者就直接将垃圾倾倒在路边。
建筑垃圾(图片来源于网络)
去年7月,8艘载满来自上海建筑垃圾的船只,在抵达苏州吴中区金庭镇的戒毒所码头时,被苏州市海事部门扣留,后被遣返上海。而公开资料也显示,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建筑垃圾随意偷倒、异地倾倒等事件,十分普遍。尽管像上海等大城市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但垃圾偷运、偷倒现象并未绝迹。基本的运输轨迹,往往是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从城市到郊区村庄。
建筑垃圾随意倾倒,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增加了二次清运的压力,甚至还可能污染水体和大气。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在处理上必须进行无害化、资源化的垃圾利用。
以常州为例,表面上,表现为常州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有限,实则仍在于监管不力,以及资源化利用未上轨道。既然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厂距市区只有20公里,如果当地能够形成一张严密的监管网络,将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工地和社区,并辅以严厉的惩治措施,偷倒者自然不会选择直接倒在路边。
此外,建筑垃圾处理能力是不是有限,则要看如何处置。如果依然沿袭传统的堆放式处理,则必然需要大量的土地。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建筑行业公认的数据是,每产生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据此计算,如果建筑垃圾择地堆放,我国每年将需要拿出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在寸土寸金的长三角地区,这样的处理方式未免奢侈。况且,露天堆放也存在不测的安全隐患。2015年,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就是渣土受纳场在山体上堆积渣土,引发的安全事故。
可见,根本的出路在于资源化利用。经过分拣、破碎、筛滤,制出生产透水砖、预拌砂浆等产品的再生骨料,这样,看上去属于“废物”的建筑垃圾,就可以变废为宝,实现资源化利用的美好愿景。而在这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报道,我国每年因新建、拆除、装修等产生的建筑垃圾约为15.5亿—24亿吨;同时,相比发达国家平均90%以上的资源化率,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不到5%。
资源化利用严重不足的原因
一是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对技术能力有要求,对选址也有限制性要求;
二是市场难认可,销售不畅。与投入巨大生产出来的再生建材相比,非法处置与盗采砂石往往降低甚至抑制了市场资源再生的积极性。
也因此,当下之计,各地有必要切实提高认识水平,从长远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看到建筑垃圾处理。一方面,提高政府补贴,让建筑垃圾企业有积极性;另一方面,生产建筑垃圾的一方,要承担一定的处置费。这样,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力、NGO助推、公众参与”这样的一个系统工程,从而让所有的利益相关方都找到利益相关点、平衡点。
事实上,早在2011年6月,北京市就提出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年处置能力达到800万吨;之后又提出了6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计划。目前石景山首钢项目已经建成投产,大兴项目启动,其他4个项目正在推进过程中。上海也在扩大几个岛屿的填埋工程,以及准备在郊区造5个郊野公园。
无论如何,一个正在加速城市化的中国,必须正视这一过程中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的处理问题。与其到处乱抛垃圾、贻害地方,还不如下决心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该提速了。
延伸阅读
1名词解释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分类】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装修垃圾、拆迁垃圾、工程泥浆等;按组成成分分类,建筑垃圾中可分为渣土、混凝土块、碎石块、砖瓦碎块、废砂浆、泥浆、沥青块、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等。
2国家对建筑垃圾处置的给予的支持
垃圾处理"问题进入中共高层会议,习近平总书记提及"垃圾处理",他说: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在2016年12月21日召开的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关系13亿多人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垃圾能不能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筑垃圾资源化"进入国家"五年规划",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
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则明确提出,加快建设城市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和废旧纺织品等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系统,规范发展再制造。
在第四十三章"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中提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大幅提高资源利用综合效益。"
2016年12月13日,为促进绿色发展,引导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征求意见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个规范条件确立了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资质,设立了入行的"门槛",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的资源化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
2016年3月8日,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的部分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与人们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提案,核心内容是建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100%资源化产业发展"。提案以"深圳滑坡事故"为起因,对建筑垃圾不合理的处置方式给人们带来的诸多危害,进行了阐述,建议以"资源化"技术改变建筑垃圾传统处置方式,转变多部门无序管理现状,加强统筹管理。通过媒体促进、政府引导、多方协作、社会监督的机制,实现建筑垃圾100%资源化处置技术在全国普及,同时建立相应的垃圾处置行业的规范机制和制度。此提案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带入公众的视野范围内,以便能够提升公众建筑垃圾资源化的意识,呼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在"推动新型城市建设"中提出"坚持适用、经济、绿色、美观方针,提升规划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等新型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建立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园林废弃物等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建设循环型城市。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从十方面入手,就今后一段时期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作出具体部署和要求。
"土十条"中特别强调了要对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置,同时开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发挥建筑垃圾资源化在减少生活污染方面的重要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在"加快转型"中,提出"提升水泥制品。加快发展专用水泥、砂石骨料、混凝土掺合料、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和部件化制品。积极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等固废替代自然资源,发展机制砂石、混凝土掺合料、砌块墙材、低碳水泥等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