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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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临武县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2015 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招核[2015]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临武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武县2015 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临武县汾市镇、麦市镇、镇南乡、东山、南强镇、楚江镇、同益乡。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40000平方米,投资概算约4471万元。

 

2.4  工期要求:南强中学、麦市二完小工期为300日历天,其余学校工期为15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符合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相关规定。

 

2.7  招标范围:县汾市镇中学教师公租房、女生宿舍楼;县麦市镇二完小学生宿舍楼、食堂、教学综合楼一期、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县镇南乡中心幼儿园综合楼;县东山茶场小学综合楼;县南强镇中学教师公租房1#、2#、3#栋、教学综合楼、宿舍楼、学生食堂、风雨球场;县楚江镇中学教学综合楼;县同益乡中学教学楼;以上项目的建筑、装饰、安装及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量清单。

 

2.8  招标控制价:44711329.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通过,所有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3]82 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郴州市建筑企业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外企业按湘建建[2010]136 号文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6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7 人、安全员 7 人、质量员7 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4.1  提倡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2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郴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执行。

 

4.3  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及郴建发[2014]71号文件中“综合评标法II ”。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80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1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佰伍拾万元整(¥4500000.00 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为施工合同生效的前置条件。

 

7.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补遗发布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5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由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下列证件原件:有效单位介绍信(时间在发布公告之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本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工程师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及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证、诚信管理手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到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进行现场报名。

 

7.2 报名同时发售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补遗采用书面方式。


8.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开标前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郴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郴州市香雪西路10-38号)。入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日9时00分。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

 

9.1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9时00分。

 

9.2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9时00分。

 

9.3 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公司将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临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11.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武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6338065。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武县教育局

 

地    址:临武县                         

 

联 系 人:骆庆军                     

 

电    话:0735-6323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路燕泉福邸1710室

 

联   系   人:刘哲  

 

电     话: 1376253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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