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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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作   者: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已由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常发改招【201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HNLWHY-GC2016-002;

 

2.2  项目名称:常宁市民政社会福利中心项目;

 

2.3 建设地点:常宁市三角塘镇石尾村;

 

2.4 规模: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2850㎡,其中:救灾物资储备库800㎡,救助管理站2000㎡,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00㎡,社会福利院6000㎡,光荣院3000㎡,儿童福利院3000㎡,老年公寓13000㎡,军休干部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1000㎡,综合楼及附属用房2050㎡。配套建设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市政设施。第一期工程总投资估算约4850万元。

 

2.5  工期要求:以合同签订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8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总建筑面积为32850㎡,其中:救灾物资储备库800㎡,救助管理站2000㎡,未成年人保护中心2000㎡,社会福利院6000㎡,光荣院3000㎡,儿童福利院3000㎡,老年公寓13000㎡,军休干部会议室、活动室、阅览室、荣誉室等场所1000㎡,综合楼及附属用房2050㎡。配套建设给排水、路灯、绿化等市政设施(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9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14.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投标人提供公司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为准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名称: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常宁市支行

 

账    号:4300 1560 0640 59000077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XX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6年1月22日16 :30时(北京时间)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和本项目负责人(拟任建造师)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如下资料原件: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公告期间开具,注明工程名称,须电脑打印,手写不受理);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应注明本工程的授权,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拟任建造师)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名称、法人姓名、单位地址必须统一);4拟任建造师注册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5技术负责人职称证;6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7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即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证书原件及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证明(可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打印网页)。报名单位将关键岗位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情况查询网址、密码带至建工局三楼317室核对。8检察部门出具的行贿档案记录查询证明;9外省企业的入湘施工登记证等资料(若有,须由拟任建造师携带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市场行为、质量、安全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及拟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材料),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三楼31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上述资料提供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的招标人概不受理,以上资料报名人必须保证合法性、真实性。

 

注:①上述所有资料验原件并备二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②如税务登记、工商注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已合一的证件同样有效。

 

6.2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投标人必须到现场以现金方式购买;

 

6.3 澄清答疑: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答疑时,澄清、修改、答疑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4 制作暗标所需资料将于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22日每天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4:30时~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常宁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常宁市建工局三楼317室)购买,200元套,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行政监督

 

9.1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722652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请单独提供一份用小信封装好,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密封规定一致。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常宁市培元办事处莲花步行街13号

 

联   系   人:欧先生

 

电         话:0734-768605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谢先生

 

电        话:13873487871

 

邮        箱:125326723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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