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冬季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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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冬季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

作   者: 株洲市住建局

株建函〔2016〕9号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冬季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管理的通知

 

各监理、施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目前正值冬季寒冷多风,温度低、昼夜温差大,为切实加强冬季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根据省住建厅四季度建设工程督查要求,各企业应根据季节特点,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2011)、《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等标准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控制,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施工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加强天气预报资料的收集和气温的观测工作,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应严格按照冬季施工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各施工企业必须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冬季混凝土施工专项技术方案。

 

3、各施工企业冬季施工时应采用蓄热法、外加剂法等确保冬季施工中预拌混凝土的强度,浇筑后不能向裸露部位的混凝土直接进行浇水养护,应及时用塑料布及保温材料(厚草帘、稻草垫等)进行覆盖,确保大体积、抗渗等特殊性能混凝土质量。

 

4、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把好检测关,严禁使用不合格原材料。

 

5、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认真组织编制冬期混凝土生产质量控制技术方案和使用说明,并及时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配合比必须经试验验证。确需掺防冻剂的,应按规范要求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配,试配结果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

 

6、混凝土生产企业应根据自身混凝土的特点向在建工地及时发放《冬季施工措施》,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7、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对冬季混凝土施工专项技术方案进行旁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8、各单位要迅速对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措施,确保冬季施工质量。近期,我局将组织对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全市在建工程项目进行飞行检查。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控制预拌混凝土在生产、施工、养护过程中各项环节中的质量安全,加强对在建施工项目建设过程的配合,共同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12日

 

抄送:株洲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16年1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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